【高市公會】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函:為加強宣導鼓勵小規模營業人於實體商店銷售貨物或勞務接受消費者使用智慧型行動載具付款,以加速行動支付普及化,協助達成行政院揭示114年我國行動支付比率達90%之目標,財政部於107年1月12日台財稅字第10604698750號令訂定「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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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1份供參,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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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7.3.22.pdf | 1532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