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2月11日金管證券字第1090360289號函,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 發佈日期 / 2020-02-12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2239 【全聯會】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年2月11日金管證券字第1090360289號函,修正「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及「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