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0月27日臺證上二字第1031706061號函:修正本公司「外國發行人第一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第6 條之1、「主辦證券承銷商受託協助第一上市公司遵循我國 法令暨本公司上市相關規章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1條至 第4條暨「就證券承銷商所提出評估報告或其他相關資料缺 失處理辦法」第3條及第5條條文如附件,均自即日起實施 ,請 查照。 發佈日期 / 2014-11-05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94 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