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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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會】請勿使用「台灣省會計師公會講師」字樣,在名片、招牌、網站或報章雜誌廣告等有關載具上,簡介自己之「現職」,以免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三號第四條之規定...

  • 發佈日期 / 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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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有會員反應,因本會並不曾聘用專任或兼任有任期制之講師,故曾在本會擔任短期課程講師之會計師同道,請勿使用「台灣省會計師公會講師」字樣,在名片、招牌、網站或報章雜誌廣告等有關載具上,簡介自己之「現職」,以免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三號第四條之規定,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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