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04年1月26日證櫃審字第10400015422號函:修正「公司治理自評報告」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 查照。 發佈日期 / 2015-01-29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08 評量指標(公司治理自評報告)增列公司是否建立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監察人與簽證會計師之溝通管道或機制等規定,請詳修正對照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