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教育部函: 檢送111年度本部核定「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受贈對象及受贈額度上限名單(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6128),營利事業指定捐贈予前開受贈對象,最高得以捐贈金額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請協助轉知予營利事業參考,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2-11-01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6180 請參閱教育部函及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