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資訊/活動

轉知公文

【省公會】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函,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 營利事業於68年度以前(包含68年度)取得或前次於該等年度期間,辦理資產重估之資產...

  • 發佈日期 / 2018-02-07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115

【臺灣省會計師公會】

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函,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 營利事業於68年度以前(包含68年度)取得或前次於該等年度期間,辦理資產重估之資產,可依「營利事業資產重估價辦法」辦理資產重估,以歷年制為例,申請期間為今(107)年2月1日起至3月1日止,請查照。

詳全文請參附件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1070198.pdf 1572kb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