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會】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函:因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之1、第48條之2之預告修正草案,請貴會協助加強宣導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應依規定時限將電子發票資訊傳輸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存證,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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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會】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函:因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之1、第48條之2之預告修正草案,請貴會協助加強宣導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應依規定時限將電子發票資訊傳輸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平台)存證,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