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5月3日金管證券字第11303421121號,有關法務部調查局函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伊斯蘭國與基地 組織制裁委員會(ISIL and Al-Qaida Sanctions Committee)制裁名單更新訊息一案,請依說明三辦理, 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2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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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法務部調查局函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ISIL and Al-Qaida Sanctions
Committee)制裁名單更新訊息一案,請依說明三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調查局113年4月30日調錢貳字第11335520990號函副本辦理。
二、依法務部調查局陳報法務部並副知相關部會,內容略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伊斯蘭國與基地組織制裁委員會依循資
恐相關第1267/1989/2253號決議案,於113年4月25日公布更制裁名單更新通告,修正1名制裁對象之識別資料及相關
訊息。
三、旨揭制裁名單更新訊息,已由法務部調查局陳報法務部。
本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下列說明辦理,併請副本收文者配合辦理:
(一)經我國依資恐防制法第5條第1項公告指定之制裁名單,須依資恐防制法第7條第1項規定辦理。
(二)因業務關係知悉其本身持有或管理經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或經指定制裁之個
人、法人或團體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所在地者,請依資恐防制法第7條第3項規定,應即通報法務部調查局。
(三)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1項至第3項所定之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因業務關係知悉相關交易,亦應依
洗錢防制法第10條之規定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
四、檢附法務部調查局113年4月30日調錢貳字第11335520990號函影本暨相關附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