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1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43526號 公告本會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理發行人及外國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司債(不含交換公司債)案件,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1月16日實施。 發佈日期 / 2015-11-18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30 詳函文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