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經濟部108年01月22日經商字第10802400560號函:有關107年11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司法,刪除第163條第2項 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1年後不得轉讓之規定, 新法施行前設立之公司,其發起人之股份於新法施行後, 是否仍受1年內不得轉讓之限制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9-01-24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