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本會精心規劃「EAS與IFRSs差異解析」課程,敬請 會計師及助理人員踴躍報名。
- 發佈日期 / 2019-10-21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510
講師介紹: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琇宜會計師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蘇彥達會計師
課程大綱:
- 財務報告編製適用之法令位階
- EAS近況更新
- EAS與IFRSs重大差異說明
- 財務報表之表達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投資性不動產
- 關聯企業及子公司
- 商譽及無形資產
- 生物資產
- 金融工具
- 收入認列
- 租賃
★課程費用:會計師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1000元。
項目 |
場次 |
上課日期 |
上課地點 |
講師 |
一 |
台北 |
11月6日(三) 下午2-5時 |
台北市徐州路2號 (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402室) |
林琇宜會計師 |
二 |
台中 |
11月21日(四) 下午2-5時 |
台中市自治街155號6樓-3 (台中會計師公會) |
林琇宜會計師 |
三 |
台南 |
11月21日(三) 上午9-12時 |
台南市西區西門路二段389號9樓(省公會南區辦公室) |
蘇彥達會計師 |
說 明:
ㄧ、凡親自出席本系列研習課程之會計師,由本會自動登記為
「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4條第1款之進修時數,亦可開立會計師上課時數證明(收取費用)。非本人親自出席者,本會將不予認列進修時數。
二、依本會98年7月23日第8屆第12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ㄧ)為鼓勵全體會計師在職進修,自99年度起,凡當年度同
一會計師(1/1~12/31)第10條第1款之進修總時數累計
,每滿30小時,次年度免費回饋ㄧ堂3小時(1,000.元)
課程,依此類推。(註:第10條第1款之等同於107年8月8日修法後之第4條第1款)
(二)免費贈送之課程抵用券限會計師本人使用,但須於次年
度(1/1~12/31)前抵用完畢,逾時無效。
三、為尊重講師授課之觀感,報名人數未達30人,則取消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