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來函:檢送法務部函知「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第二條、第六條及第七條逐條說明勘誤表及法規條文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9-02-11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327 證期(發)字第1060027668號函 法檢決字第10604522721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