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8條規定,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相關書表格式;本書表格式除格式1、格式1之1、格式2、格式2之1自證券商編製106年第1季財務報告開始適用外,自編製105年年度財務報告開始適用,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17-02-17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95 行政院公告資訊連結如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38條規定,訂定證券商財務報告之相關書表格式;本書表格式除格式1、格式1之1、格式2、格式2之1自證券商編製106年第1季財務報告開始適用外,自編製105年年度財務報告開始適用,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