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函,本局於104年春節前一週(104年2月11日起至2月17日止),除專案核准外,暫停通知納稅義務人調閱帳證、備詢、協談或外出調(訪)查及其他主動與納稅義務人接觸等事項,請 查照。 發佈日期 / 2015-01-22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