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04年05月04日衛部保字第1041260312C號函:「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4年5月4日以衛部保字第1041260312號公告,並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一日施行,茲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5-05-04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94 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