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南區國稅局,擴大書審代領核定通知書相關規定。 發佈日期 / 2014-04-23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366 轉南區國稅局,擴大書審案件如須代理人代領核定通知書者,請於時限內(103.5.1-10.15)申請。 103.4.23南區國稅局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