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專教會】10/14溫室氣體管理制度與法規更新(本課程可認列董事時數,將連結至E化系統)
- 發佈日期 / 2024-09-10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579
- 活動日期
- 報名期限
- 活動地點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 (安侯建業聯合69樓訓練教室)
- 報名方式站外報名
- 餐飲提供否
- 聯絡窗口(02)-23925077分機53石淯伶 分機54林香如
活動內容:
「溫室氣體管理制度與法規更新」本課程可認列董事進修時數
課程費用:1000元,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
講師介紹:黃力家副總
個人經歷
- KPMG碳資源服務主持人
- 崑鼎公司國外部經理
- SGS台灣溫室氣體團隊主持人
- SGS溫室氣體國際講師
專長領域
- 溫室氣體查驗服務,包括組織型盤查及專案型減量之查驗
- 資源循環專案之開發、投資與營運
- 國際專案開發
課程大綱:
一、國際溫室氣體管理制度發展
二、氣候變遷因應法總論
三、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概述
說明:
一、凡親自出席本系列研習課程之會計師,由本會自動登記為「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4條第1款之進修時數。非本人親自出席者,本會將不予認列進修時數,亦不得要求退費。
二、本課程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113年1月19日,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1月26日公告發布修正之「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本課程可認列董事進修時數。
三、依本會98年7月23日第8屆第12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一)為鼓勵全體會計師在職進修,自99年度起,凡當年度同一會計師(1/1~12/31)第10條第1款之進修總時數累計,每滿30小時,次年度免費回饋ㄧ堂3小時(1,000.元)課程,依此類推。(註:第10條第1款之等同於107年8月8日修法後之第4條第1款)
(二)免費贈送之課程抵用券限會計師本人使用,但須於次年度(1/1~12/31)前抵用完畢,逾時無效。
四、謹為尊重講師授課之觀感,報名人數未達30人,歉將取消開班。
五、敬請已報名者,提早報到出示QR CODE並請脫下口罩核對身份。
六、課程時數登記或欲抵補前年度未完足之時數,須以整堂課為單位抵補之,不得拆分小時數。